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偃师市山化镇山城线改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洛发改审批〔2015〕124号
偃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和偃师市交通运输局《偃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偃师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呈报山城线改建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偃发改〔2015〕55号)收悉。结合市交通运输局意见(洛市交〔2015〕256号),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市山城线改建工程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阳市洛河上阳宫橡胶坝坝袋更换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洛发改审批〔2015〕122号
洛阳市河渠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报送洛阳市洛河上阳宫橡胶坝坝袋更换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洛河渠〔2015〕2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橡胶坝安全运行,原则同意洛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洛阳市洛河上阳宫橡胶坝坝袋更换工程实施方案》。 二、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洛河王城大桥上游200米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八跨橡胶坝坝袋更换和部分控制蝶阀更换。 三、工程估算总投资318万元(不含坝袋购置费用),其中建筑工程144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40万元,临时工程91万元,独立费用28万元,预备费15万元。资金来源为洛阳市财政解决。 四、请据此批复文件抓紧开展下步工作,确保工程尽早开工,尽快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