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马鞍山市海力铸钢废旧金属回收门市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予以公示 一、马鞍山市海力铸钢废旧金属回收门市部位于马鞍山市海力铸钢有限公司厂区内的东北侧,主要从事废钢铁、废塑料、废纸分拣加工。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总投资2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博望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博发经[2013]291号)已备案,项目已建成,现补办环评手续。根据《报告表》结论,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按环评报告表实施,落实污染防治设施,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3、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分类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联单制度,严禁企业擅自处置。 4、项目不得从事与环评不相符的内容,生产工艺须严格按环评要求进行。 三、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竣工后按规定及时向我局申请验收。。 本项目公示期为2014年10月22—2014年11月3日,若对本项目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意见反馈至博望区环保局。 联系电话(传真):0555-6776231 地址:双力机床一楼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