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民政业务收费标准
婚姻登记
我市所辖各县(市、区)的婚姻登记机关,主要负责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具体包括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撤销受胁迫的婚姻和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婚姻登记和婚姻服务收费情况如下:
(一)婚姻登记
1、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9元/对;
2、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廊坊市民政系统工作目标及办事程序公示
- 2008-04-23 15:40:49上传人:走鐹**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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