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复制推广国务院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经验,交流江苏各地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剑军、通讯员吴雪莹)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人行武汉分行日前联合印发《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从扩大支持范围、放宽担保要求、加大贴息力度等多方发力,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财政支持力度。
过去,享受贴息的个人主要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等九类人群,此次新政首次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
享受贴息新政的贫困地区范围,不再限于国定贫困县及国定片区县,而将全省37个贫困县全部纳入,还增加了南漳、兴山、谷城、远安、通山、崇阳、通城等7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贫困县。贫困地区的个人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贷款贴息,贴息贷款利率可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