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周口市税务局坚持把纳税服务提质增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作为一个动态过程,牢固树立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工作理念,着力聚焦新要求、新规范、新体验,提升站位,积极行动,全力推动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新提升。
把握新要求。该局先后召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专题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分管部门责任;下发专题通知,从工作举措、工作重点、具体步骤、时限要求等方面,对全市税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认真学习研究,着力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聚焦当前营商环境突出短板和反映强烈问题等具体内容,逐字逐句学习研究,把握实质精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统一到该条例规定和要求上,不断增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落实新规范。该局以税务总局发布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2.0版)》(以下简称两个规范)为重点,一方面,聚焦减少各类办税证明、简化办税流程、压减办理时间等内容,另一方面,聚焦纳税人办理税费业务和税务机关实施管理的全部税收征管业务事项,分层级、分批次、分类别开展师资培训、骨干轮训、视频培训等,推动两个规范入脑入心、落细落实;截至11月底,已累计开展业务培训11次,培训纳税人、缴费人、基层税务人8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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