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全力推进各项政策的落地生效。全年累计拨付资金15.03亿元,认真落实社会保障政策,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主要用于:城乡低保资金;特困人员供养经费;众环集团拖欠职工工资及应报未报费用;安置遗留退役士兵补发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安置遗留退役士兵补缴社会养老保险费;退役士兵补发待安置期间生活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市本级配套资金;四家福利企业职工安置经费;原粮食局所属企业国投项目配套资金(农民工工资);孤儿养育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市级配套;便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经费;殡仪馆新建项目一期工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项目经费;全民健康保障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社会兜底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国有企业职教幼教医保补差资金;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三民”人员补助经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公益岗位补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交通补贴;社区民生志愿者补助;公益性岗位生活补贴;关爱老年人、贫困人光明行项目经费;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经费;元旦春节期间慰问特困下岗失业人员经费;春节期间慰问企业退休人员经费;欠缴工程款农民工工资;老旧小区改造农民工工资;城乡医疗救助;呼市残疾人托养康复就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经费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