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县住建局获悉,我县海绵城市建设三大示范区之一的大目湾示范区,已完成内湾开挖工程、天安河景观工程、乐居河及北湾河景观工程、内湾中心广场工程、西大河景观工程、东大河景观工程等六个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完成投资8.6亿元,海绵城市框架初步建成。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去年,我县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成立了创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技术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 “海绵城市概念提出后,很多在建项目没法达到要求。作为监管部门,我们就得想办法在少损害甚至不损害开发商利益的前提下,因地制宜调整施工方案、优化相关功能,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海绵办工作人员赵峰林说。 海绵办以“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抓落实专项行动为载体,针对在建项目进行摸底调查,多次组织施工单位、业主单位进行协商,调整改动局部设计以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大目湾内湾中心广场工程原本设计大理石铺地,在海绵办的建议下应用了透水铺装技术——采用透水材料将水分锁住,路面下方饱和后,通过上层溢至周边生态植草沟内,生态植草沟内有碎石层、过滤层,使雨水净化,并通过过滤系统将水补充周边绿地使用。“采用透水铺装,不但设计变更,投资金额也会跟着增加。为此,海绵办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使各方坐下来谈,共同推进海绵项目建设。”赵峰林说。 根据《象山县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至2020年和2030年,城市建成区20%和80%以上区域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因此,海绵办除了对在建项目进行技术指导,添加“海绵”外,还需对旧城区实施改造,解决管网老化、雨污合流、排水不畅等问题,最终达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理想效果。目前,已完成老城区蓬莱社区、丹桂社区、文峰社区、丹静社区、新华社区等雨污水改造。改造管道总计5.6公里,完成投资780万元,受惠区域0.6平方公里,占建成区比例2%。 此外,我县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2018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在施工图审查、项目招投标、开工许可、施工监管、竣工验收、项目审计、运行维护等各环节,实现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流程闭合循环。海绵办多次举办调研会,与发改、规划、国土、大目湾、水利等部门商讨,并与市海绵办积极联系,寻求政策指导、借鉴先进经验。“在建的进行指导,已建的要改造,未建的加强把控,我们责无旁贷,再困难也要克服。”赵峰林说。(记者 陈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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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