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扬州市下发《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去年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实施四项新举措,保险品种由4个增加到10多个,财政补贴由60%提升到70%,运行模式由“代办”变为“联办共保”,同时由市(县)政府安排本级预算,设立“巨灾风险准备金”,力求从根本上保护农民利益,让农业保险更加“保险”。
保障程度分为四档。《农保实施方案》规定,试点险种按省有关文件要求,种植业为水稻、小麦、油菜、棉花;养殖业为能繁母猪、奶牛;高效农业为大棚蔬菜等;其他为农机具、渔船、渔民等。各县(市、区)要在8月中旬前完成水稻、棉花保险保费收交工作,12月底前完成小麦和油菜保险保费收交工作,要尽早开展大棚蔬菜保险。在费率方面,按全省统一要求,种植业为5%,养殖业为6%,大棚蔬菜、农机具、渔船、渔民等见具体条款。保障程度分为四档,种植业每亩保费分别为10元、15元、20元、25元,保险金额对应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具体档次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能繁母猪每头保费为60元,保险金额为1000元,奶牛保费为240元,保险金额为4000元。
能繁母猪和奶牛100%承保。《农保实施方案》规定,对种植业保费中央和省财政补贴60%,县级财政补贴不少于10%;养殖业中能繁母猪保费省级财政补贴30%(18元)、县级财政补贴50%(30元)、饲养者负担保费的20%(12元);奶牛省级财政补贴30%(72元)、县级财政补贴30%(72元)、饲养者负担保费的40%(96元);大棚蔬菜保费省级财政补贴30%,县级财政补贴20%,其余部分由投保人承担。参保目标按省统一要求,种植业承保面达到80%以上,能繁母猪和奶牛承保面达100%,大棚蔬菜承保面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