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联合发文,出台《丽水市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实施方案》。这是继在全省率先出台《丽水市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后,我市为保证《制度》实施,明确目标,强化责任,进一步厘清相关部门的职责,规范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一大举措。
《实施方案》的工作重点为突出源头治理、开展合格证试点、加强质量管控、实现数据共享、强化市场准入、加强联合执法。工作目标是:至2017年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合格证使用率达100%,主导产业、特色产业规模林产品生产者合格证使用率达85%,主导产业、特色产业规模水产品生产者合格证使用率达80%,城区80%的农贸市场、农批市场建立准入制度;2018年底,规模农产品生产者合格证使用率达100%,规模林产品生产者合格证使用率达90%,规模水产品生产者合格证使用率达100%,城区95%的农贸市场、农批市场建立准入制度,城区50%其他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建立准入制度;2019年,启动农产品、水产品生产者信息卡试点工作,规模林产品生产者合格证使用率达95%,全市95%的农贸市场、80%的其他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建立准入制度,80%的其他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建立准入制度。基本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无缝对接。 目前,我市大部份县(市、区)已完成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的准入台账收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