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云南省旅发委获悉,月营业额超过3万元的昆明涉旅购物企业将安装“增值税管理系统”,保障涉旅购物企业增值税的“应收尽收”。 按照副省长陈舜在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现场会
从云南省旅发委获悉,月营业额超过3万元的昆明涉旅购物企业将安装“增值税管理系统”,保障涉旅购物企业增值税的“应收尽收”。
按照副省长陈舜在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现场会上的有关要求,昆明、大理、丽江、迪庆、保山、德宏、西双版纳等旅游热点州市月营业额在3万元起征点以上的涉旅购物企业,将全部安装“增值税管理系统”,实现涉旅购物企业增值税管理征收的全覆盖,保障涉旅购物企业增值税的“应收尽收”。
同时,昆明、大理、丽江、迪庆、保山、德宏、西双版纳等州市涉旅购物企业将一律使用省内金融机构配置的POS机,中国人民银行向省国税局提供涉旅购物企业POS机消费明细清单,便于税务机关根据资金的流量核查购物企业应缴税金,防止税金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