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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海曙区社保所与阳光人寿保险正式签订了《海曙区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政保合作协议书》,这标志着海曙区试水社会保险“政保合作”。
一是完善了工伤保险业务协调机制。根据政保合作协议,海曙社保协同阳光人寿保险,整合工伤参保、工伤认定、工伤报销等业务,成立建筑工伤保险业务协调小组,由社保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由阳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提供设备、派出人员。严格执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商业保险公司承担工伤保险预防宣传,工伤事故调查核实、工伤待遇理赔审核等工作。
二是深化建设工程工伤“最多跑一次”改革。由于海曙区区域扩大,建设工程项目逐渐增多,工程项目距离跨度大,人员流动性大,且对工伤保险参保认定报销政策知晓不够,同时工伤保险业务经办人员不足,难以有效应对工程项目工伤预防、发生和处理。而通过“政保合作”模式,阳光人寿将起到建设工程项目工伤参保的“保姆”作用,在参保、认定、结算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提升工伤保险办事效率,推进工伤业务“管办分离”,进一步深化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