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千岛湖镇等中心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站,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及资金等服务。
二是建立培育专项资金。完善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的扶持机制,县财政每年安排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资金,用于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培育等。
三是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机制,由财政部门牵头制订并公布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一是推进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千岛湖镇等中心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站,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政策咨询及资金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