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滨海新区的市民夏女士来电反映,2月28日晚,她与朋友到位于天津开发区的某家大型饭店就餐。夏女士事先从网上团购了一份标价为316元的套餐,用餐时却被服务员告知,按照饭店的“内部规定”不能自带酒水,夏女士只好从饭店另点了188元的饮料和部分菜品。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用餐后夏女士去银台结账时,又被服务员告知网上团餐不给开具发票,包括顾客到饭店另外点的饮料和菜品,而这也是饭店的“内部规定”。夏女士非常
家住滨海新区的市民夏女士来电反映,2月28日晚,她与朋友到位于天津开发区的某家大型饭店就餐。夏女士事先从网上团购了一份标价为316元的套餐,用餐时却被服务员告知,按照饭店的“内部规定”不能自带酒水,夏女士只好从饭店另点了188元的饮料和部分菜品。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用餐后夏女士去银台结账时,又被服务员告知网上团餐不给开具发票,包括顾客到饭店另外点的饮料和菜品,而这也是饭店的“内部规定”。
夏女士非常气愤,“这家饭店也太霸道了!这不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吗?凭什么不给开发票?”难道饭店所谓的“内部规定”可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吗?
饭店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