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按规定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1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把2014年“三公”经费和其他一般性支出预算调整压缩后的实际结果,作为2015年预算安排的控制目标。严格执行“三公”经
(1)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按规定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1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把2014年“三公”经费和其他一般性支出预算调整压缩后的实际结果,作为2015年预算安排的控制目标。严格执行“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定期报送和公用卡结算制度,加快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3)健全专项资金退出机制。划清市场和政府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作用,财政专项资金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加大专项资金归并、调整力度,重新梳理界定资金使用方向,全力支持市县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发展。(4)转变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健全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间接方式为主的财政支持体系;加快推进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试点;积极探索PPP方式支持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在教育、医疗、养老、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购买服务力度。(5)持续加强民生保障。在继续实施省委、省政府“十项民生工程”的基础上,突出办好20件民生大事,着力解决在教育、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养老金并轨等方面人民群众急需急盼的普惠性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