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发挥财政职能,积极争取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不断巩固扩大政策效果,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是合理确定分担比例。按照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认真研究分析了全市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情况,并确定了分担比例,除中央、省级承担的85%外,对市县两级承担的15%补贴资金,市级承担5%,县市区承担10%。
市财政发挥财政职能,积极争取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不断巩固扩大政策效果,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取得新进展。
一是合理确定分担比例。按照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认真研究分析了全市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情况,并确定了分担比例,除中央、省级承担的85%外,对市县两级承担的15%补贴资金,市级承担5%,县市区承担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