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改进价格管理制度,加强采购供应监管……9月22日,记者从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近日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河南省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全面保障低价药品供应。
《意见》指出,我省将建立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部门协作机制,从原料生产、注册审批、价格管理、采购供应等多个环节,健全和完善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政策,调
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改进价格管理制度,加强采购供应监管……9月22日,记者从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近日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河南省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全面保障低价药品供应。
《意见》指出,我省将建立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部门协作机制,从原料生产、注册审批、价格管理、采购供应等多个环节,健全和完善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政策,调动企业和医疗机构生产供应、配备使用常用低价药品的积极性。
在改进价格管理方面,取消针对每一个具体品种的最高零售限价,允许生产经营者在日均费用标准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或调整零售价格。按照国家发改委规定,现阶段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为: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