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收费与基金管理
摘自财政部部长项怀诚编著的《中国财政管理》
政府性收费和基金与“准社会公共需要”相对应,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形式和必要的组成部分,为国家政权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所必不可少。与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相比,政府性收费与基金“强制性、立法层次低、征收主体多样、专户管理”的特性,决定了加强对政府性收费和基金管理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管理任务的艰巨性。对政府性收费
政府性收费与基金管理
摘自财政部部长项怀诚编著的《中国财政管理》
政府性收费和基金与“准社会公共需要”相对应,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形式和必要的组成部分,为国家政权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所必不可少。与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相比,政府性收费与基金“强制性、立法层次低、征收主体多样、专户管理”的特性,决定了加强对政府性收费和基金管理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管理任务的艰巨性。对政府性收费和基金的规范化管理是建立规范的“政府收入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政府财政管理规范的重要标志。本章阐述了政府性收费与基金区别于税收、经营性收费等收入形式的特征,分析了当前我国政府性收费和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当前实际和国际经验,提出改革完善政府性收费和基金管理制度,理顺税费关系,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规范政府财政收入分配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性收费和基金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