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自治区旅游业发展文件精神推动我市旅游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南发[2013]25号)文件精神,市财政2014年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重点加强核心景区景点建设、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市旅游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2014年旅游发展资金项目安排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主要项目有旅游项目建设7000万元、旅游宣传促销180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自治区旅游业发展文件精神推动我市旅游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南发[2013]25号)文件精神,市财政2014年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重点加强核心景区景点建设、重大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宣传促销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市旅游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2014年旅游发展资金项目安排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主要项目有旅游项目建设7000万元、旅游宣传促销1800万元、旅游奖励资金200万元,机动经费1000万元。为加强该专项资金的管理,市财政将对项目资金审核严格把关,力争将财政资金用好用实,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