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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根据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和生产生态安全项目申报指南、下达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的通知》(苏农计〔2013〕16号苏财农〔2013〕38号)文件精神,我委高度重视,委主任及委相关分管领导都作了批示,明确由我处牵头组织委各相关处站及各区农林(地经)局做好项目的汇总申报工作。我处按照省里文件及委领导批示要求,及时与委相关处站和各区农林(地
近期根据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和生产生态安全项目申报指南、下达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的通知》(苏农计〔2013〕16号苏财农〔2013〕38号)文件精神,我委高度重视,委主任及委相关分管领导都作了批示,明确由我处牵头组织委各相关处站及各区农林(地经)局做好项目的汇总申报工作。我处按照省里文件及委领导批示要求,及时与委相关处站和各区农林(地经)局沟通联系,下发通知,并提出了具体的申报要求:一是申报程序上要求。各区项目由区农林(地经)局、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市农委、财政局;市本级有关单位项目直接报市农委、财政局。二是在申报材料上要求。需要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申报文件、《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标准文本》、《201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和生产生态安全项目申报汇总表》以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等。在报送纸质材料同时,必须通过江苏农业网(www.jsagri.gov.cn)“行政审批”栏目下的江苏省农业委员会财政支农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按子项分别填报申报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