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农资市场进行集中检查时,发现一公司生产的80吨复混肥外包装上标有注册商标标记,但经查验其标注的注册商标并未得到核准,属冒充注册商标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法定程序,该局将其查封,同时销毁现存的3000个冒充注册商标的包装标识,并处11000元罚款。
来源: 邢台新闻网—邢台日报
近日,威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对农资市场进行集中检查时,发现一公司生产的80吨复混肥外包装上标有注册商标标记,但经查验其标注的注册商标并未得到核准,属冒充注册商标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法定程序,该局将其查封,同时销毁现存的3000个冒充注册商标的包装标识,并处11000元罚款。 来源: 邢台新闻网—邢台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