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村民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上自建住房(以下简称农村建房)行为,加强对农村建房过程中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理清农村建房施工过程中相关各方的质量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机制,维护和保障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暂行办法》配套实施细则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委托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要求,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辖区内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它印刷品备案事项的办理。如发现行政相对人在该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产品和服务质量、违法经营等方面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635-868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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