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4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单位申报“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申报“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专项的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
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4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