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市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万盛经开区财政局,市林业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3〕20号)、《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商请下达2023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支出方向)分配方案的函》(渝林函〔2023〕203号)和《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商请下达2023年第二批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非直达资金方向)分配方案的函》(渝林函〔2023〕206号),经研究,现将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下达你们(项目代码:100000Z175070050001),具体金额、绩效目标等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的生态护林员支出方向为2023年中央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