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中央第二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指南》和《20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昆政办发〔2022〕124号)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动态管理的规定,经对市人社局牵头草拟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拟废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昆政办发〔2003〕71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请于2023年5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
1、电子邮箱:rsj_shbx@ks.gov.cn
2、联系电话:0512-5755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