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印发2023年第一批自治区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2023年3月就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1个项目申请,经审核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现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5月2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部门: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2023年3月就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1个项目申请,经审核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现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5月2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部门: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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