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的工作要求,4月14日
为适应秭归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劳动模范管理,加强新时期全县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培养、宣传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劳动模范示范引领作用,现拟定《秭归县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方案如有意见或建议,于2023年4月27日前通过信函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平湖大道25号(秭归县工人文化宫206室),信封上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邮政编码:44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