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支持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各族群众在乡村振兴进程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按照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近日,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立足于全市9个摘帽的贫困乡(镇)都是民族聚居乡(镇),摘帽的198个贫困村中,少数民族聚居村占157个的基本市情,从“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产业驱动,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坚持改善民生,推进民族地区乡村建设;坚持共同发展,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坚持凝心铸魂,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五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旨在赋予玉溪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三个意义”,一是坚持一个民族都不能少,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赋予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二是坚持物质和精神上共同用力,赋予民族地区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三是坚持共同发展,推动民族地区融入新发展格局赋予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
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单位,细化了任务目标,可操作性强,坚持“管肚子”和“管脑子”两手抓、“富口袋”和“富脑袋”并重,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促进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引导各民族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玉溪日报通讯员 艾运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