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
经通辽市民委党组研究,批准我委上报备案的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现将科尔沁区2023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民委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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