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安庆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现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主要依据
《关于推进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皖人社秘〔2011〕277号)
二、服务对象
毕业两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受理条件
1.毕业两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并持有《就业创业证》;
2.入驻创业实体须由高校毕业生(含团队)独立创办或占有50%以上股份,并负责主要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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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丹灶镇品牌企业行动计划试点企业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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