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强化我市户外广告和牌匾设施管理,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对建成区范围内户外广告和牌匾设施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整治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8月31日。二、整治范围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未经审批擅自设置、影响城市容貌、存在安全隐患的高空广告、墙体广告等户外广告设施,以及未经备案擅自设置的牌匾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强化我市户外广告和牌匾设施管理,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对建成区范围内户外广告和牌匾设施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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