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关于公开征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京发改〔2023〕997号)要求,经公开征集并评估,现对拟纳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光伏发电项目清单(第一批,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关于公开征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京发改〔2023〕997号)要求,经公开征集并评估,现对拟纳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光伏发电项目清单(第一批,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反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