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分解落实2023年农业数字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体系布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桂科政字〔2021〕5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治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优化整合方案》(桂科组字〔2023〕1号)和《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和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3〕10号),经研究,“广西智慧精准医学重点实验室”等23家实验室被新认定为2023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名单详见附件),现予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科技局、有关主管部门、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等要高度重视重点实验室建设,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重点实验室管理,保障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