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药监局联合发出通知,将156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自2021年11月1日,国家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实行备案管理以来,安徽省积极作为,分别于2022年8月、2
近日,安徽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药监局联合发出通知,将156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自2021年11月1日,国家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实行备案管理以来,安徽省积极作为,分别于2022年8月、2023年8月两次新增499种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提升参保群众医保用药可及性,支持中医中药发展。
在准入端,“一视同仁,应纳尽纳”。中药配方颗粒实行通用名管理,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通用名中药配方颗粒在安徽省药监局备案通过后,其对应的中药饮片品种已在医保药品目录内的,按程序新增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做到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
在支付端,“规范统一,量力而行”。坚持中药饮片的主体地位,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和价格等因素,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中药配方颗粒参照乙类管理,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时,全省统一执行30%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