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思想引领,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面向基层就业创业,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宣传发布活动的通知》和省人社厅《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的通知》精神,我市积极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推荐和学习宣传活动,经过严格审查各县、市、区遴选推荐的“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人员名单,同时根据人选来源征求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组织人事、税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意见。秉承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推荐质量。现决定推选出我市“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人选并公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两日。自2023年8月27日至8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558-2272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