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SZC-ZB2022-002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财政厅的委托,
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淄博人才工作若干措施》(淄组发〔2022〕16号)政策原文:鼓励企业自主培养和外聘优秀职业经理人和管理人才,对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沪深京及海外上市企业全职引进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根据从业年限和企业经营增长情况,市级财政按年薪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30万元。制定本细则。
一、申报对象
(一)2019年11月21日后首次从淄博市外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全职引进淄博市境内企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