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为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64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单位根据苏科资发〔2022〕264号文(详见附件)的申报要求,认真组织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申报工作,对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等方面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