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顺经发〔2021〕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22〕240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专家评审和公示,现对2022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绩效评价结果评定为A级和B级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孵化载体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科技孵化育成体系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中山科发〔2022〕240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专家评审和公示,现对2022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绩效评价结果评定为A级和B级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孵化载体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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