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主体:
为推进全区中药材产业发展,根据《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23〕27号)及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关于做好中药材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黄农林〔2018〕200号)精神,经主体申报,属地政府审核同意、区组织评审通过,现将《黄岩药用植物园项目2023年度奖补资金》《台州市黄岩复元昌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烘干机、切片机设备采购》等2个2023年度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及补助资金予以下达。请宁溪镇、平田乡督促相关主体按实施内容认真抓好项目建设。
附件:2023年度黄岩区中药材产业发展建设项目与资金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