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发布时间:2023-11-0616:39:55来源:财政部税务总局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打印本页分享至:为继续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下称饮水工程)建设、运营,现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为继续支持国家商品储备,现将部分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二、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