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3〕29号)和省委、省政府数字云南建设有关精神,充分运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切实做好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推动移民共享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发展成果,根据《云南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5〕12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精神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2023—2027年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逐年补偿增长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梨园、阿海、金安桥、龙开口、鲁地拉、观音岩、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向家坝、乌弄龙、里底、托巴、黄登、 大华桥、苗尾、功果桥、糯扎渡、普西桥等大中型水电工程已执行《意见》中逐年补偿标准调整政策的逐年补偿安置 移民人口,在2022年逐年补偿标准基础上,从2023年开始,按每人每年增加138元的标准递增至2027年。2022—2026年 核准开工建设的旭龙等大中型水电工程,实行逐年补偿安置的移民人口,在该水电工程已审定的逐年补偿标准基础上 ,从落实逐年补偿生产安置措施的次年1月1日起,按每人每年增加138元的标准递增至202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