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2号)等精神,完善城乡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推广绿色低碳出行方案,促进产业发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42号)等精神,完善城乡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推广绿色低碳出行方案,促进产业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