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黔单位、省属企业:现将《贵州省数据要素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3年11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数据要素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数据要素登记服务,保护登记主体的合法权益,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数据要素登记,是指登记服务机构将数据要素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黔单位、省属企业:
现将《贵州省数据要素登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