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局按照“防风险、除隐患、强责任、建机制、抓落实”等多项举措,结合冬季货运行业运输特点,加强监管,全面排查,严格执法,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实举措管控货运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全力夯实冬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利用多种手段通报近期国内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要求企业举一反三、强化责任、严堵漏洞、排除隐患;二是要求企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
一、文件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八条均明确规定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的法定义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都有报告、举报的权利。
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7〕15号)等文件也重申和强调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