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要求,第58批道路
关于公开征求《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补充情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补充完善了煤矿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情形,形成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征求意见稿)》(附件 1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及其他应列入重大隐患的情形的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9 日,反馈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 2 ),并发送至电子邮箱 jcc4750@s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