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能源安全储备制度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煤炭储备在能源安全供应中的作用,强化储备管理,根据省、市能源局关于做好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工作的要求,以及《太原市能源领域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2024年行动计划》(并能源规发 〔2024〕71号)文件,经有关煤炭企业申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查验,确定山西鑫天利能源有限公司、太原市四海源储煤场为“十四五”期间承担清徐县煤炭储备能力建设任务的储备企业,承担我县“十四五”期间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任务,现将名单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策扶持。对确定为承担全县煤炭储备能力建设任务的储备企业,要在煤源供应方面予以优先,全力支持煤炭储备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