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部门:
为更好地执行《柘荣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柘财行〔2014〕13 号)(以下简称《办法》),针对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和人员反映、咨询的一些问题,我局先后制定了《柘荣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一)》《柘荣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二)》等相关配套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方便操作,我局对之前出台且仍然有效的 2个解答进行重新梳理、整合、修改后汇总形成《柘荣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三)》。现予印发,请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柘荣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三)》出台后,《柘荣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一)》(柘财行〔2017〕10 号)、《柘荣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二)》(柘财行〔2018〕1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