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促进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提高政府采购质效,深圳市财政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起草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的规定,现就《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9月13日期间,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508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联系电话:0755-83938577。
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cgb@szfb.s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