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4〕264号)有关要求,做好2024年度青岛市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申报工作,现将管理方式、享受政策的企业条件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清单。
二、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4年9月25日至10月9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于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生成的纸质文件胶装并加盖企业公章和骑缝章,连同必要的电子版、纸质版佐证材料,各一式一份,邮箱地址:86168249@163.com)报送至新区工信局(科技局、大数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