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五象新区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优化五象新区营商环境,经研究,现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南宁五象新区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开(竣)工管理办法》(五象管委发〔2022〕33号)。该办法废止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024年9月23日
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五象新区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优化五象新区营商环境,经研究,现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南宁五象新区加强建设项目用地开(竣)工管理办法》(五象管委发〔2022〕33号)。该办法废止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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