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的要求,我局对2023年12月底前本单位制定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它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拟废止《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遂昌县节约用水“三同时”及节水设施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遂建设〔2014〕0088号)等9件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1月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96号3楼 312政策法规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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